常德市政府采购网服务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服务条款 。以下陈述的条款和条件,适用于以任何方式使用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用户。常德市财政部门是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包含“常德市政府采购网”、“常德市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平台”。
依据现行法律,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新修订的《民法总则》第七十四条规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分公司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所有权、运作权和解释权等归常德市财政部门唯一所有。凡有意使用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所提供服务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须接受《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服务条款》,方可成为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注册用户(以下称“用户”)。用户使用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提供的服务,必须完全、严格遵守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相关条款,包括本条款及其他操作规则。
二、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申请资格
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要求中对政府采购当事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皆可在“常德市政府采购网” 注册。用户同意:
(1) 在申请使用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提供的服务时,向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单位和/或个人资料。
(2) 如用户的单位和/或个人资料有任何变更,用户应及时更新注册资料。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或不准确的信息,由此相关的一切后果均应当由用户独自承担。同时,常德市财政部门可以任意行使和/或保留随时终止以及/或随时暂停用户使用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相关服务的权利。
三、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服务摘要
“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主要提供政府采购相关信息服务、政府采购管理与电子商务的操作平台,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广大用户提供包括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
四、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服务条款修改 、中断、与终止
常德市财政部门有权随时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并且不会提前以任何形式向包括用户在内的任何单位和/或个人发出通知。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服务条款一旦发生修改或其它变动,将可以/可能在条款相关的某些页面上提示。如果作为已经注册过或已经同意过的用户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其所获得的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提供的各项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提供的任何服务,则视为用户已经完全接受了变更。常德市财政部门保留随时修改、中断和终止任何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对于常德市财政部门行使上述权利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常德市财政部门均不应当或均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五、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用户隐私保护
尊重用户隐私是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的一项基本政策。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不会公开、转让或透露用户保存在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上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或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认为透露这些内容是必要的:
-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 保持或维护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合法权益;
- 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社会大众的利益;
-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六、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用户的账号和安全性
数字证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通过权威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网络身份证,对数据电文的电子签名和盖章具有与手写签名和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数字证书具有抗抵赖、防数据泄漏、验证数据完整性等特性。为有效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常德市政府采购网启用数字证书作为用户的认证方式,凡在常德市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均需办理数字证书并在本网注册。常德市政府采购网使用的数字证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的湖南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颁发。
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采用数字证书作为用户登录的唯一识别方式,数字证书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对该账号和密码的安全性,以及利用该账号所从事的一切活动或事件负全部责任。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立即通告常德市财政部门。对于在通常情况下需要凭数字证书或者密码实施的行为,例如登录进入某一界面,一旦该行为或类似行为、替代行为被实施,则该等行为及其后相关的行为均应当被视为或被等同于用户的行为并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相关后果或责任,与常德市财政部门及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无关。
七、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免责条款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均由用户个人完全承担。常德市财政部门在此声明: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示的或默示的;不担保其提供的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和准确性等也均不作担保,包括信息能否完全准确、及时、顺利的传送以及是否能修改相关软件中的漏洞;用户理解、判断、或决定是否接受任何通过常德市政府采购网服务或所取得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完全取决于用户自己承担相关的风险,并包括系统受损或资料丢失的所有风险;对在网上的任何交易或交易进程,都不作担保。
常德市财政部门 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和特殊的损害均不负责任。这些损害来自:包括但不限于不正当或非法利用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用户提供不正确、不明确的信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等等。这些行为都有可能导致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常德市财政部门形象受损,所以常德市财政部门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用户同意如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常德市财政部门或其他任何第三人造成的损失,该用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害赔偿责任。
八、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版权归属
未经常德市财政部门同意或许可,不得利用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提供的服务进行出售、转售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刊载的所有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和常德市政府采购网共同所有,任何形式的转载,均须事先征得原作者或常德市政府采购网管理部门授权。
九、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信息的储存与限制
常德市财政部门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即使没有做出对信息的传输量规定上限,但是它有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服务条款的要求和精神的保留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或其在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相关行为有理由被判断为不利于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则随时有权中断对其服务,包括帐号。
十、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用户管理
用户单独承担其所传输内容和所做的操作的所有责任。用户对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的使用应依据所有适用于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全国性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法规。用户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 使用信息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 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的法规和管理,遵守所有使用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用户的行为准则是以因特网法规,政策、程序和惯例为根据的。用户须承诺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和淫秽的信息资料。另外,用户也不能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未经许可而非法进入其它电脑系统是禁止的。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一经发现将做出独立判断并取消用户服务帐号。用户若通过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用户的行为如有不符以上承诺和的,常德市财政部门有权取消用户服务账号。
十一、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及其他用户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由其它使用用户的数字证书的人造成的损害赔偿费用和其它侵犯知识产权而产生的追索费。
十二、用户服务的停用或结束
用户或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一项或多项服务。常德市财政部门可以随时中断服务而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常德市财政部门将立即采取给予警告、临时暂停或终止用户资格等措施:
- 用户违反了双方同意的协议;
- 用户提供的信息被证明不真实;
- 用户的行为可能触犯法律、危及本网站和其他用户的利益。
用户服务终止后,常德市财政部门没有义务为用户保留原账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用户或第三方。 用户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的规定或对修改后的条款有异议,用户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 用户主动停用,不再使用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及其信息服务。
- 通知常德市财政部门,要求停止对该用户的服务,但该项停止的有效性、及实际停止的时间等取决于具体情况下的客观因素,由于该项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可能会在用户通知后等上一段时间才可以被实际停止。一旦用户主动停用或用户提出结束服务的要求,以及由于其它原因用户服务被终止后,用户使用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服务的权利立即终止。从那时起,用户没有权利,常德市财政部门也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处理的信息或未完成的服务给用户或第三方。对于此种终止,也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通知送达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常德电子化市政府采购的通知或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
十四、有关商业宣传
如果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信息中加入宣传资料或参与广告策划,在常德市政府采购网的服务上展示他们的产品,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行为或描述都只是用户和/或这类商业宣传发布者应当独立负责的。常德市政府采购网对此类商业宣传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为此类商业宣传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十五、条款的法律解释
以上条款解释权归常德市财政部门。用户和常德市财政部门一致同意服从有关法院的所有管辖。如发生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服务条款或所发布的其它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的约束力。特别声明,任何情形下,对于任何相关的争议,均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因服务条款或常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提供的服务引起的任何争议,如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提交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服务条款解释权归常德市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