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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书(石财检〔2023〕4号)

      

                                  石财检〔20234

投诉处理决定书

 

   人:石门县海石汽车修理厂

法定代表人:涂爱军

联系方式:18873698188

    : 石门县二都街道陈氏祠社区兰香路309号

被投诉人1:石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柳朝晖

    人:覃业永

联系方式:13975617610

    : 石门县楚江街道楚江路32号

被投诉人2:湖南望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匡元堂

    人:江唯

联系方式:15386142041

   : 石门县楚江街道荷花社区澧阳东路44号

被投诉人3石门县欣宇汽车服务中心华美店

法定代表人:唐中君

    人:唐中君

联系方式:18173607775


   : 石门县宝峰街道月亮山社区三组

被投诉人4石门县通达利汽车维修中心

法定代表人:尹宗元

    人:尹宗元

联系方式:18974268839

   : 石门县宝峰街道月亮社区3组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石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湖南望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5月15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525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于2023529日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望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诉人2)接受石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被投诉人1)的委托,代理“石门县2023-2024年度公务用车维修及装饰美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石财采计〔2023000121号)。202347日被投诉人2在常德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该项目的采购公告

该项目于20235413时30分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直播大厅1举行了框架协议采购,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共13家经过评审小组评审,石门欣宇汽车服务中心华美店、石门县通达利汽车维修中心等8家供应商入围。

5月5日湖南望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常德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公告


被投诉人1、22023510日收到了投诉人对石门县2023-2024年度公务用车维修及装饰美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质疑书被投诉人1、2于2023515日作出《质疑答复书》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525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于2023529日予以受理。2023529日我局分别向被投诉人1、2下达了《投诉答复通知书》,被投诉人1、2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交书面说明。

二、 投诉事项及被投诉人答复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依据该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规则”,结合我单位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我单位认为采购人和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程序上违反“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我单位实行差别待遇,导致我单位没有被确定为入围供应商。石门县欣宇汽车服务中心华美店和石门县通达利汽车维修中心得分畸高。具体情况如下:

1.在“场地情况”的评审中,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评定我单位没有“适用于大型车辆维修的场地如有地槽、高5.8米加5分,没有不计分。”该项目被扣除5分。我单位根据本项目的评审需求,提供了与欣运集团石门分公司签订的地槽使用协议,并上传了地槽照片,我单位认为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不应该扣减该项分值。

2.在“维修设备配置”的评审上,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评定我单位“未上传承诺书”,扣18分,计0分。我单位在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时均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审因素上传了需提供相应的设备照片及设备真实情况承诺书,该项目得分却为0分。

3.在“人员配备情况”方面,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评定我单位“无社保证明”,扣8分,计0分。依据财库201938号文件精神,供应商既可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也可用承诺书代替,我厂上传了关于社保的承诺书,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也不应该就该项对我单位计0分的评审结论。

4.石门县欣宇汽车服务中心华美店在此次招标活动中的分99.6分,其中地槽得分5分,投诉与实际情况不符,实地察看没有地槽。

5.石门县通达利汽车维修中心在此次招标活动中得分较高,投诉提供的投标文件于该维修中心实际情况不符。经察看得知其接待室面积、美容工位、洗车工位、维修技术人员、维修设备等配备不齐。

(二)被投诉人答复

被投诉人12答复

关于投诉人对于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程序中违反“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投诉人实行差别待遇,导致其没有被确定为入围供应商,该质疑事项不成立,不予采纳。

关于投诉人质疑参加本次招标的两家供应商(石门县欣宇汽车服务中心华美店、石门县通达利汽车维修中心)提交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该质疑事项不成立,不予采纳。

三、事实查明与认定

认真核对招标文件和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结论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场地情况”的评分项目,招标文件在“专用设备表”附加说明中明确指出了允许外协的设备,未注明允许外协的均不得外协。地槽并未在允许外协的设备之列,投诉人投标文件中上传与欣运集团的地槽租用协议属于无效响应,视同没有地槽,故该项目不得分。

2.关于招标文件“维修设备配置”的评分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明确要求投标人需要在第4模块作出响应。投标人在模块4仅作出文字承诺,采购需求明确要求的附件全部上传在模块5,电子标书投标文件响应错位置视同未作响应,故该项目不得分。

3.关于招标文件“人员配备情况”的评分项目,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正式聘用的助理工程师或中级技师每1名得2分,最高8分”,投标人在该项目仅提供了该单位集体社保缴纳承诺函,并未提供能证明相关人员技术职称的明细表,该响应无效,故该项目不得分。

经现场实地考察,结论如下:

1.石门县欣宇汽车服务中心华美店有地槽,平时未使用的情况下,该地槽上覆盖着钢板。

2.石门县通达利汽车维修中心接待室面积40多平方米,有专设美容工位和洗车工位,维修技术人员配置齐全、维修设备齐全。

以上事实有该项目采购文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投诉书、现场照片等材料在卷证实。

本局认定:投诉事项1、2、3、4、5均不成立,投诉理由本局予以驳回。

四、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本局作出驳回投诉的处理决定。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门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石门县财政局

                           202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