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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书(桃财检﹝2023﹞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局对桃源陬市高湾村排涝雨水提升泵站建设项目”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常财采计〔2022〕000207)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江苏迈科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泰兴市城东高新技术产业园

被投诉人1:桃源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镇管家坪居委会新石路创业工业园

被投诉人2:常德市伟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街道办事处惠家坪村社区皂果路718号(康桥尚都小区3号楼A单元1101室)

相关供应商1:江苏维新环保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高塍文路135

相关供应商2中琢智慧流体设备(湖北)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凤凰西路凤凰工业园19

相关供应商3:郑州东之泉供水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南祥云路东1号楼2单元222201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在已发布成交公告的情况下,于2023117日以评审计分有误发布废标公告,并进行二次招标。2、在问题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匆忙进行二次招标,且二次招标要求现场开标,其中2023121-2023127日为春节假期。3、纵观全年,经济形势严峻,本项目预算金额118万,作为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人不选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专业生产泵站的厂家,反而大费周章进行二次招标选择几乎贴近预算价格的厂家。且另外两家公司江苏维新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步泵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无一体化预制泵站,江苏维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投标报价为101.48万,结合竞争性磋商低价优先法,第二次投标报价没有降低,反而贴近预算价为117.99万,浙江金步泵业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投标报价为117.5万,三家投标报价如此的接近,有围标的嫌疑。

三、处理决定

投诉人投诉事项事实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予以驳回。

                                                      桃源县财政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