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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德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操作指引》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区县市财政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管理区财政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保护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 合法权益营造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常德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操作指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常德市财政局

2022年5月30日

 

 

 

 

常德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操作指引

一、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 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 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进行中标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 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 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在常德市政府采购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模块关

注项目的中标成交信息。

常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s: /changd.ccgp-hunan.gov.cn/f)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受理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 质疑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财政部门提起投 诉。常德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了供应商质疑、投诉的操 作指引及相应文书范本可供参考。

三、签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是明确采购人和供应商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文书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约定  法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条款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

签订依据

采购人应依据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 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资料签订合同。

签订期限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

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 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和中 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 以合同方式约定且不得背离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的实 质性条款。

1.合同名称及编号。 合同名称与采购项目名称应保持一致 合同中应体现采购项目编号。

2.合同主体。 (1必须是中标成交通知书明确的采供双 方。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并提交采购人的授权 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改变企业名称的 应提供相应的变更证明。(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 采购人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交联合协议联合协议须载明联合 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采购人应当与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采 购合同联合体各方供应商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

3.合同实质性内容。 合同应与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 内容保持一致体现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内 涉及采购标的知识产权的应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货物类项目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为合同主体、采购标的、规格 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质量标准、包装方式、售后服务、 履约时间、履约地点和方式、验收与交付的标准和方法、质量保 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服务类项目合 同的实质性内容为合同主体、服务内容、服务方案、服务期限 起止日期、采购金额、服务质量标准、验收要求、监管办法、 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工程类项目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为 合同主体、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采购金额、付款方 式及结算、安全施工、检查和返工、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违 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4.合同金额。 合同的大小写金额应保持一致并与中标金额 一致。

5.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若采购文件中已约定了付款方式  和履约保证金的收退方式则合同条款中应有与采购文件一致的  对应内容采购人可在合同中约定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 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上。履约保证金不得  超过合同金额的10%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保证  金。

6.履约期限。 交货期、完工期或服务期质保期和保修期等 均应在合同中注明并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7.合同附件要求。(1货物类项目合同应将投标响应 件中的《分项报价表》和《货物报价清单》作为合同附件体现 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等实质性内容。(2) 服务类项目若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对人员配置和设备配 置有要求则合同应将人员和设备配置清单作为合同附件。(3) 工程类项目合同应将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作为合同附件。以上相 应内容均应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8.合同签订日期。 政府采购合同及附件均由各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签订日期及合同履行期限 的起始日期均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之后。

审查签订

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除依法应当由法律顾问审定的 情形外可经采购单位法规部门或外聘法律顾问进行审查把关后 再签字、盖章防止合同条款违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规定和引发法律风险。

四、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 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五、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常德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的内容除外。

六、补充合同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七、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 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服务合同期限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 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 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 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常德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