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局对“常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绿化养护服务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常财采计〔2023〕003064)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常德市园林花卉艺术产业协会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常德大道1919号
被投诉人1:常德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人民路4253号
被投诉人2:常德市伟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街道办事处惠家坪村社区皂果路718号(康桥尚都小区3号楼A单元1101室)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常德职业技术学院于2023年10月10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0月17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于2023年10月17日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二、项目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采购人质疑答复的理由偷换概念,未对质疑予以正面回应。2.依《政府采购法》规定,答复质疑只能在三个工作日之内,我协会2023年9月27日提出质疑,而采购人给出的答复函却是在2023年10月10日,我协会收到答复函却是在10月11日下午。3.招标文件中要求3个体系认证,经查认证机构是社会中介组织,不能证明信用程度,不能做评标依据。
三、处理决定
投诉人投诉事项1、2、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作出以下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事项。
常德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