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财检[2022]3号
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 诉 人:长沙今楚园林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运高
联系方式: 13387317551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湘龙街道湖南金鹰机电市场四区6栋1103号
被投诉人:石门县所街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刘 琪
联 系 人:熊仕承
联系方式:18890794453
地 址: 石门县所街乡墟场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于2022年6月23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7月17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于2022年7月18日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一、 项目基本情况
石门县所街乡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10日在湖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40吨茶叶肥料采购的竞价公告,至6月15日竞价结束时共有6家供应商报价,经采购人确认,湖南中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16万元的有效报价成交,所街乡人民政府于6月15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二、 投诉事项及被投诉人答复
(一)投诉事项
我公司投标材料符合规定、投标产品符合要求、投标价格最低,各方面均符合中标条件,但被投诉人置招标要求与条件于不顾,作出“总体符合要求,但与中瀚公司相比,总养分低,且肥料中存在重金属元素(虽未超标)。经综合考虑价格与产品质量,不能选择贵公司”。
(二)被投诉人答复
由于我单位采购经办人专业知识不足,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了解不清,造成采购结果误判,我单位已对经办人员提出严厉批评教育,感谢贵司对我单位工作的大力支持。
三、事实查明与认定
经查,本项目的采购标的是茶叶肥料,采购邀请公告要求所投标的包含微生物复合菌肥,活菌数、有机质及氮磷钾含量需达到茶叶生长所需标准,并上传检测报告。
投诉人上传的肥料检验报告比成交方湖南中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传的检验报告多检验了蛔虫卵死亡率和重金属含量,但所有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且投诉人的报价也在合理范围之内,没有恶意报价。
以上事实有该项目采购邀请公告、采购成交公告、投标书、投诉书等在卷证实。
本局认定:该项投诉事项成立,投诉理由本局予以采纳。
四、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本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门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石门县财政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