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管函〔2019〕1号
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常 德 市 财 政 局
关于公布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租赁
定点服务供应商的通知
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湘办发〔2019〕13号)、《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常德市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办发〔2016〕12号)、《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市直机关公务租赁用车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常财办发〔2017〕26号)等文件规定,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了政府采购,确定了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租赁定点服务供应商,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的供应商名单
1.湖南立行交通实业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租赁联系电话:0736-2910000);
2.常德市欣运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租赁联系电话:0736-7277116)。
二、实行期限和范围
1.本次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租赁定点服务期限为2年,即: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6月30日。
2.市直相关单位公务用车在本次政府采购确定的2家公务用车租赁定点服务供应商中选择,严格控制好公务用车租赁的范围。
三、租赁费用结算方式
市直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租赁费限额标准与供应商采取直接支付方式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使用现金方式结算。未在以上2家公务用车租赁定点服务供应商范围内选择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的,单位不许报销列支。
四、有关要求
各供应商要认真履行公务用车租赁定点服务政府采购合同的有关条款及义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市直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及公务用车改革各项规定。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公务用车租赁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附件:常德市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租赁费限额标准表
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常德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6日
附件
常德市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租赁费限额标准表
租赁车型 | 租车时间 | 限额标准 | ||
起步价 (人民币) | 分段计价(人民币) | |||
240公里内 | 240公里以上 | |||
5座轿车 | 半日租(4小时) | 180元 | 1.8元/公里 | 2.5元/公里 |
全日租(8小时) | 350元 | |||
7座商务车 (含越野车) | 半日租(4小时) | 240元 | 2元/公里 | 3元/公里 |
全日租(8小时) | 460元 | |||
中型客车(19-39座,含仿考斯特) | 半日租(4小时) | 450元 | 3元/公里 | 4元/公里 |
全日租(8小时) | 800元 | |||
大型客车(含考斯特) | 半日租(4小时) | 600元 | 3.5元/公里 | 5元/公里 |
全日租(8小时) | 1100元 |